大智本行-智之事相觀 作者 祥雲
世間之事體皆含有煩惱之事物,而此煩惱之含有即是「有漏」,因此可謂有漏即是煩惱之異名。然而煩惱既然是有漏,即有漏之作用應是能令後生、續生,因能令後生者,即是生息之連續,故可以續生,此即是本體之演化必然之事相。因而在作用上言,即此一能令後生、續生者,仍然能令有情留住,故有情乃是煩惱之含有。依於此生息之有情留住,其結果即是三界之苦樂。因而可謂有漏之事物,乃是三界之苦樂。
在生息連續觀念之有情事物,若依此有漏之苦樂而觀,即此一有漏之苦樂所招致之天、人、鬼、畜有漏苦樂之結果,若由智之事相加以觀察,即此一事相果,乃異於「因」之性質。因為「因」之形成,在人之處理過程中之不同,而產生不同之結果,故「果」之異於「因」,乃明其性質。若依於因果關係而能察出其狀態,應是一非善惡,亦非苦樂之性,而是以苦樂而言,即只是一感受之無記。因人間業報所感受之苦樂,在三界之依住中,若以善惡之果報加以察理,即成為因果報應。然而事相之現觀中,即此一事相仍非因、非果之事相,而是一苦果,並非惡性;而樂果並非善性,何以如此?
善性既非樂果,即惡性何能成苦果,其實苦樂之果在事相之智觀,即是只有無記之感受。因為善惡之果報,在人之行為中,因其處理方式而可以扭轉其結果故也。因而可以知見苦樂,乃是在人之感受而已,其所以無記者,即是因其在當下之感受所住之苦樂並無法留存,其所以留存者,只是此一苦樂感受之回顧,並無法產生過去之真實感受,只是一回憶之感受而已。因而其感受仍非當時之感受,與當下之事實全然不同,故無記也。
因而可知見一事實,此一事實即是緣境之無邊,亦即後生之續生乃是一連續之事物,亦即是問題中之問題,故世間之事體乃是一緣境之無邊。苦以果報之非因、非果之妙理為「智之事相」觀察,即此一緣境乃是無邊之妙理。因其在事體之有漏苦樂中是一無邊際之存在,而其相應之緣事狀態,在人而言,即是一不同之差別,亦是一差別之平等。因此因果事相在苦樂之相應中,仍是一緣境之事實,若以此而觀,即緣境之妙理應是因果相應之扭轉。
因此在緣事之狀態中,應認知人與人之不同處,而此不同處在相續之生息中,應是一平等即是差別,而差別即是平等。在人與物之不同而言,即是差別乃在其相,而平等即在其性,因而可以致知八識乃是性體之同一。
在唯識中之阿賴耶識、藏識言,即此識在事體中之緣境,本然仍是同一,故其緣事即是依止於世間之一切事物,此即是有情之依身。依止於種族、國家亦是有情之依身,因其在各自之相應差別中,現其色相為諸業之不同因緣,即表示其因緣根原之執持。此種之依身,可見其投生之顯現於家境、國土之不同處,因其生處之不同國,故其衣、食、住、行皆成為不同之差別。然而其為人之生命存在過程,卻是同一平等之存在,故其依身何處在其善惡業因而言,乃是一苦樂之果報。
然而,在人之成就方面言之,即是其八識之性體同一,而其所以緣生之不同,若以緣理之觀念觀察,即此一緣生,仍然是非因、非果之緣事、緣理事相,原因在於其八識之藏識含因之緣起作用。若將因緣觀,即成為緣事之緣慮狀態。因而在緣事中,所以緣生於不同之差別處,因而其因果關係,仍處於有漏之三界。若由緣理之事相觀之,即其結果仍然不同。因其若從因果之緣理觀察,即此一緣生之處即是「從因」,而「從因」若能隨果,即能在因果之「了知」中完成正覺,故「從因」而「了果」,應是一完成正覺之過程,而此一完成之行為,即是由緣理觀中所知之緣生關係。
是以緣境之智,在八識之體性中,應是一能了知一切之法之圓境方是。若依於此一依身之有漏觀察,即人之有情仍然是一本然之事,故在知圓境之智之當時,即能明白緣事、緣理之事相;明白顯現一切色法,即是顯現法性之如來。
是以法性之如來,乃是來者,即能向下利他;去者,即是向上自利,因而可以在其萬德之總本中成就其真如實性,故可以乘真如而垂化三界。因其緣生之目的不論投生何處,皆能乘真如而可如來與如去。是以可在苦樂之垂化中完成如來實性,故可以在知圓境之同時,而能知了一切法。
「知」即是認知事物,「了」即是了卻業因;「知了」應是同一,亦即陽明之知行合一,知而行之即能知了一切,故可以在認知中知佛之一切道,知佛之一切法,亦知一切眾生之種因,而能扭轉為非因、非果而知其妙理,故在緣理之觀念中,了知一切即是垂化三界之真如體性,因而可以在其事相中,使此一萬德之總本,在如來與如去中完成真如。
若能以「智」觀察此一事實,即此時之境界應是一「我入入我」之境界,亦是一佛身如我、我如佛身之境;如圓鏡之照相,入相、出相皆能在許多之圓鏡中相照而入,故可以在其不同之角度中顯示其不同狀態,此即是能「我入入我」之圓境,亦是「智之事相觀」。
(取材自雲宮北堂)
(2015/02/23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