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的意義

法者,「水、去」、「去、水」。水去者,以水滌垢,還其本來面目,子曰:「逝者如斯,不捨晝夜。」乃言水本無常,善觀之、善悟之、善用之、善行之,乃生大功,故老子曰:「上善若水,水善利萬物而不爭。」;去水者,涸而固化,生機泯滅。是以,法之本義作「廢棄」解,水去滌垢,其棄以垢,可濾擇精萃;去水則自固而僵,自成廢棄之形物。

是以,法在字典中其義伸為:行、形、刑、型、象、律令、法則、制度、模範、效正、方法、辦法等意。於佛經,凡屬於佛家之事物均稱法,法於梵文稱Dharma譯為「達摩」,是一切法的簡稱,為通於一切有形、無形、真實、虛無其物與道理者,皆悉為法。故佛家稱「法」含道理義,也有涅槃義。大乘義章法釋有二:「一者自體為法;二者軌則名法。」所謂「自體為法」,乃言一切法各自守性,故言一能持自性;所謂「軌則名法」,乃就軌生勝解,如無常等生人,凡人必須面對無常客。成住壞空是法,生住異滅是法,宇宙萬象是法,苦、空、無常、無我是法,禪淨是法,般若是法,苦集滅道四諦是法,八戒八正道是法,四大八風是法,四勤行、五力行是法,六度萬行是法,五覺支、七覺支之修行是法,入流是法、七來、一來、不來、阿羅漢、菩薩、佛皆是法。

法在道家,指宇宙之原與道理,道家認為:「法本心生」道書《太上隱書》謂:「法本無法,理歸自然,心因境亂,法本心生,立法之意,補救已失,而游於未萌。」其稱「法界者」,乃指宇宙現象界,也指現象界的本質,故曰:「法界者,太虛也,是太無也、空寂無相也。」但法有其術含,即方法、戲法,持之以正,力能除災伏惡,是稱法力或道法,惟道法乃「法中之法」《道法會元卷一道法樞紐》云:「步罡捏訣,念咒書符,外此則術數。」然而,法從水部,故「法水」至要。法水者,真汞也,指心中正陽之精,先天元神,是道家之首重。而佛家以法水為法雨,意指佛法如雨,滋潤萬物,故喻為「法雨」。

是法若器當有其力,稱為「法力」,法力貴正,正法之力能轉法輪,能除災降魔,法力最高者稱「法王」。法王者,佛於法自在稱法王,即如來是諸法之王。《維摩經佛國品》云:「法王法力超群生」是之也。有法水、法力、法輪、法王,當有「法財」,法財可積,道教《通關文卷上》曰:「積法財者,重功德而輕金銀,俯視一切萬緣不起;積功累行,苦己益人,廣行方便;以性命為珠玉,以仁義為金玉,以惜氣養神為貨利,以存誠保真為富有,以清靜無為為家業。至於塵世金銀財寶猶如石土視之,蓋所求者為先天之真寶,而塵世一切假寶何足意之求之?」佛教稱法財為「世財」之對稱,即指佛法、教說等。蓋精神之教法能滋潤眾生,為眾生長養慧命之資糧,猶如世間之財寶,故喻稱為法財。《維摩經佛國品》又云:「法王法力超群生,常以法財施一切。」求法、行法、得法、見法、契法,當知法意而福慧雙修,即道家性命雙修,明白「色不異空,空不異色」之至理,以正心、正言、正行,惜緣恆行,方識方便之「法旨」。若只「修慧不修福,羅漢托空缽;修福不修慧,大象掛瓔珞。」是眾生之最利在福慧雙全。

 以下為佛光大辭典對相關法詞的解釋,列供修行者參考:

()法輪:梵語dharmacakra,巴利語dhammacakka。為對於佛法之喻稱。以輪比喻佛法,其義有三:

(1)催破之義,因佛法能摧破眾生之罪惡,猶如轉輪聖王之輪寶,能輾摧山岳巖石,故喻之為法輪。

(2)輾轉之義,因佛之說法不停滯於一人一處,猶如車輪輾轉不停,故稱法輪。

(3)圓滿之義,因佛所說之教法圓滿無缺,故以輪之圓滿喻之,而稱法輪。《大智度論卷二十五》「佛轉法輪,一切世間天及人中無礙無遮。(中略)遇佛法輪,一切煩惱毒皆滅。(中略)一切邪見、疑悔、災害皆悉消滅。」
法輪:佛之說法,稱為轉「法輪」。

()法劍:比喻佛法如劍。劍,原為制敵之具,佛法可制服眾生煩惱之魔軍,猶如劍可制敵,故有此語。《無量壽經卷上》:「吹法螺,執法劍。」《般舟讚》:「利劍即是彌陀號,一聲稱念罪皆除。」法劍:以正法能降伏煩惱之魔軍,故稱「法劍」。

()法印:正法之規準、象徵,稱為「法印」。

()法燈:以燈比喻佛法。謂佛法能照破迷界癡闇,猶如燈火能照亮暗夜。與法光、法炬同義。《心地觀經卷二》:「法寶猶如一切明燈。」又燃此燈者為佛故指佛為「法燈」。弘傳教法即稱傳燈。又教法乃自佛智所出,故又稱「智燈智火、無漏慧燈」,與眾生之癡闇相對而稱。法燈、法光、法炬:以佛法比喻闇夜燈火,稱為法燈、法光、法炬。

()法雨、法水、法潤:以其能滋潤一切生物,故以雨水為譬喻,稱為法雨、法水、法潤。法雨:以雨來比喻佛之教法。佛法滋潤眾生,令由迷妄而至證悟,猶如雨之普澤草木,使其生長,而至開花結果,故以法雨譬之。

()法舟:以舟筏比喻佛法能度人出於生死海,故稱「法舟」。

()法船:佛法可救眾生之沈溺,使了脫生死,安度生死海而到涅槃彼岸,猶如船隻能度人過河,故以船喻之。《心地觀經卷一》:「善逝恆為妙法船,能截愛流超彼岸。」

()法雷:比喻佛法能破除眾生之迷妄而使其開悟,有如雷霆之震駭眾生。又喻「法音」雄猛猶如震雷。

《無量壽經卷上》:「震法雷,曜法電。」《無量壽經義疏卷上》:「法無礙智,化眾生也。天雷一動,卉藝生牙;法音一聞,闡道快成。」故又喻眾生聽聞法音,頓生法芽,猶如春雷一動,草木生芽。

()法鼓:譬喻佛說之法如鼓,可誡眾進善;猶如扣鼓可誡兵前進。《法華經序品》:「吹大法螺,擊大法鼓。」

()法螺:梵語dharma-cavkha。螺(cavkha),音譯商佉,意譯珂、貝、蠡貝。於印度,召集人群或征戰時,多吹此貝殼,亦為樂器。後世以法螺為螺之通稱。因吹螺之聲遠聞,且螺聲勇猛;喻佛說法儀節隆盛,廣被大眾,且能降魔,故稱「法螺」。

(十一)法乳:以正法之滋味長養弟子之法身,猶如母乳之於幼兒。

(十二)法海:謂佛法廣大,深遠遼闊猶如大海。

(十三)法財:為「世財」之對稱。即指佛法、教說等。蓋精神之教法能滋潤眾生,為眾生長養慧命之資糧,猶如世間之財寶,故喻稱為法財。《維摩經佛國品》:「法王法力超群生,常以法財施一切。」

(十四)法將:即佛法之大將。比喻高僧大德之於弟子猶如大將之於軍。又精通法門義理,與他人論辯皆勝者,亦稱法將。如玄奘於印度時曾得「法將」之美名。又菩薩亦通稱法將。《大智度論卷七》:「佛為法王,菩薩為法將,所尊所重,唯佛世尊。」

(十五)法橋:比喻佛法能使人渡過生死之大河,猶如橋樑。《長阿含經卷二》:「佛為海船師,法橋渡河津;大乘道之輿,一切渡天人。」《新華嚴經卷十三》:「眾生無知不見本,迷惑癡狂險難中,佛哀愍彼建法橋。」

(十六)法幢:其義有二:

(1)比喻佛法如幢(ㄔㄨㄤˊ)。幢者幢幡(ㄈㄢ),與旌(ㄐㄧㄥ)旗同義。猛將建幢旗以表戰勝之相;故以法幢譬喻佛菩薩之說法能降伏眾生煩惱之魔軍。後凡於佛法立一家之見,即稱為建立法幢。

(2)為說法道場之標幟。宣揚大法之際,將幢幡建於道場門前,此稱為法幢、法旆(ㄆㄟˋ)。禪宗又轉其意,將演法開暢,稱為建法幢。今各寺之安居結制,亦稱建「法幢」。

(十七)法鏡:佛法能鑒照萬物,猶如明鏡,一一照顯,絲毫不爽,故稱「法鏡」。《大智度論卷五》:「法之大將持法鏡,照明佛法智慧藏。」

(十八)法寶:指佛、法、僧三寶中之法寶。即佛所說之三藏十二部等一切教法。

(十九)法蘊:梵語dharma-skandha。泛指佛所說之教法。與「法藏」同義。佛隨緣所說之教法,係由諸種法門蘊積而成,故稱「法蘊」。據《法華經》載,其數有八萬四千法蘊,《俱舍論》則謂八萬法蘊。《法華經見寶塔品》:「若持八萬四千法藏十二部經,為人演說。」《俱舍論卷一》:「所化有情有貪瞋等八萬行別,為對治彼八萬行故,世尊宣說八萬法蘊。」

       理元撰文於20082
2012/06/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