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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印度街頭修行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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釋迦牟尼佛建立了佛教的修行傳統,此傳統被稱為「佛法」或「覺者的的法教」。在2500年前的古印度,悉達多太子修苦行多年後,發覺修苦行不能令他完成修行目標,於是他放棄了苦行,決心在菩提樹下靜坐思惟。49天後,他終於圓滿地證得諸法實相,因此他被稱為「佛陀」,亦即是「覺者」的意思。
佛教,或覺者佛陀之教(佛法),是教導眾生證悟真理,從輪迴中解脫的方法。佛教在公元前五世紀或六世紀時由釋迦牟尼佛或稱瞿曇佛所創。佛陀的法教綜合為三藏法教:律藏、經藏和論藏。其中主要的教法是戒、定和慧的修習。主要的功能是對治解脫的障礙,貪嗔癡三毒。修行指的是習慣於對實相的洞悉,通過對實相的更多洞悉,可以把存在微細心靈的污染及潛意識習慣清除。通過逐步改變這些雜染,可以達至成佛的目標。
佛陀開始根據他的證悟說法,是在印度北部沙爾納特(Sarnath)的鹿野苑。起初他只是教導幾個弟子,他的方法被稱為「法」,意即「真理」。真理是佛陀教導弟子的哲理見地、如何安身立命及降伏自心的實際修習方法。這些方法綜合起來,就成為今天的佛教。
佛陀在他的法教中,說明眾生皆有本具的覺性;透過修持法門,可以讓本具的覺性完全顯現。覺醒的過程,主要是福德與智慧兩種資糧的積聚,行者先要有正確的哲理見地,再修習襌定開發本具的智慧。佛陀的法教闡釋了修行之道與各種法門,讓修行者能藉此從輪迴中解脫,獲得完全的證悟。
(圖取自 劉振,1941年生,中國美術家協會會員。歷任蘇州工藝美術職工大學校長,蘇州市文聯
主席、名譽主席,江蘇省委副主委、蘇州市委主委,全國政協委員,蘇州市政協副主席。)
(2012/12/2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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